第274章 青梅竹马?原主藏得可够深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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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刘桂芬彻底崩溃了,她瘫坐在地上,开始一边打滚一边嚎啕大哭。
    “没天理了啊!儿子打老娘啊!”
    “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,回来要逼死我们全家啊!”
    “我不活了!报警!快报警抓这个白眼狼啊!”
    这么一闹,邻里街坊听到声音,纷纷都出来看热闹。
    这一看不要紧, 结果发现502老秦家,一家整整齐齐坐在地上。
    秦安一见人多了,也跟着老妈开始嚎啕大哭,控诉秦峰各种不孝。
    秦铿更是拉着街坊邻居过来评礼,说儿子打老子,天打雷劈!
    刘桂芬的哭嚎声尖利得能刺穿耳膜,她一屁股坐在地上,将撒泼打滚演绎得淋漓尽致。
    “没天理了啊!儿子回来打老娘啊!他现在出息了,要回来逼死我们全家啊!我不活了!谁来给我评评理啊!”
    秦安见状,也立刻领会了精神,一屁股坐在他妈旁边,抱着他妈的胳膊,挤出几滴眼泪。
    “哥,你怎么能这样……爸妈养你多不容易啊……”
    “你现在是英雄了,是大学生了,就看不起我们了……”
    “呜呜呜……你打我也就算了,你怎么能打爸妈呢!”
    秦铿捂着高高肿起的脸,踉跄着冲到门口,对着街坊邻居,唾沫横飞地控诉。
    “老王!你来看看!你来给我评评理!这个逆子!”
    “我秦铿上辈子是造了什么孽,生出这么个畜生!”
    “他刚进门就打人,踹桌子,还要抢钱!现在还动手打我!”
    “打他亲爹啊!这要天打雷劈的啊!”
    楼道里本就昏暗,此刻却因为塞满了人而显得更加拥挤。
    反正看热闹不嫌事大,大家更加有兴趣吃瓜了。
    “哎哟,这不是老秦家的秦峰吗?他不是……”一个大妈压低了声音。
    旁边的人立刻接话:“你消息太落后了!人家现在是英雄,上电视了!还考上了青藤大学!出息大了!”
    “英雄?英雄就能打爹骂娘了?”
    “就是啊,这孩子,出息了,心也野了。”
    议论声像苍蝇一样嗡嗡作响,风向瞬间转变。
    街坊们纷纷站到了道德的制高点。
    被秦铿拉住的老王,清了清嗓子,摆出一副长辈的架势,走进屋里,痛心疾首地看着秦峰:
    “秦峰啊,王叔是看着你长大的。”
    “你现在有出息了,叔为你高兴。”
    “但是,你怎么能动手打你爸妈呢?这就是你的不对了。”
    “天下无不是的父母,他们就算有错,那也是你长辈,你不能动手啊!”
    另一个穿着花衬衫的李大妈也跟着挤了进来,双手叉腰,一副正义凛然的模样:
    “就是!秦峰,你读了大学,成了文化人,怎么连这点道理都不懂?”
    “你妈把你拉扯大多不容易?你看你妈哭成什么样了?”
    “还有你爸这张脸,都快被你打烂了!”
    “你这是要逼死他们啊!钱是重要,能有亲情重要吗?”
    秦峰看着眼前这张牙舞爪的众生相,原主的记忆碎片在脑海中翻腾。
    这个老王,当年原主被秦铿打得头破血流,就是他站在门口,一边嗑着瓜子一边说“小孩子不听话,打一顿就好了”。
    这个李大妈,没少在背后嚼舌根,说原主是个闷葫芦,不像秦安嘴甜会来事,将来肯定没出息。
    人以群分,物以类聚。
    这个破旧的筒子楼里,聚集的就是这么一群见风使舵、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。
    他们享受的不是伸张正义,而是将别人拉下水,踩在脚下进行道德审判的快感。
    秦峰甚至都懒得跟他们辩解。
    他的目光越过这些跳梁小丑,冷冷地落在秦家人身上。
    “我再说最后一遍。”
    “一百六十万,一分不能少。”
    “我给你们一天时间。明天这个时候,我上门来拿。”
    “少了一分钱,别怪我发疯!”
    “别想着耍花样,也别指望这些人能帮你们。他们只会看你们的笑话。”
    说完,他看了一眼那些街坊邻居,嘴角露出一丝冷笑。
    “还有,你们!”他指着老王和李大妈,“想评理,可以。等警察来了,你们去跟警察评。”
    “看看侵占烈士抚恤金,殴打未成年子女,这些理,要怎么评。”
    “烈士抚恤金”这几个字一出,老王和李大妈的脸色都变了。
    他们虽然混账,但不是傻子,知道这事沾上“烈士”和“法律”,就不是他们能掺和的邻里纠纷了。
    李大妈讪讪地笑了笑:“哎呀,这……这都是一家人的事,我们外人也不好说什么……桂芬啊,你快起来,有话好好说嘛……”
    老王也缩了缩脖子,松开了秦铿的胳膊,默默退回了人群。
    秦峰不再理会这群墙头草,转身就走。
    走出三号楼。
    整个世界仿佛都清净了。
    楼下那几只翻垃圾的野猫,似乎都比楼上那一家子顺眼。
    他刚准备走向小区门口,一个迟疑的女声从旁边传来。
    “秦峰?”
    秦峰脚步一顿,循声望去。
    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站在不远处的一棵梧桐树下,手里还提着一袋水果。
    女孩皮肤很白,五官清秀,一双眼睛又大又亮,正带着几分不确定和震惊看着他。
    这谁?
    秦峰的脑子里搜索了一下,没有任何匹配信息。
    哦,原主的记忆涌了上来。
    蒋青青。
    小时候的青梅竹马。
    原主还藏得这么深吗?这到底是闹哪样。
    记忆里,这个女孩像个小跟屁虫,总是扎着两个羊角辫,脆生生地喊他“秦峰哥”。
    他们一起上学,一起放学,一起在楼下的空地上用粉笔画房子。
    蒋青青小时候总说,长大了要嫁给秦峰。
    两人甚至还用铅笔在一张作业本上,歪歪扭扭地写下了一份“婚书”,约定秦峰将来要娶她。
    只是,这份童年的纯真,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渐行渐远。
    初中,他们不在一个学校,蒋青青开始住校。
    高中,她去了市里最好的寄宿学校,一个月才回来一次。
    而秦峰,则在那个压抑的家里苦苦挣扎,后来更是远离这一家吸血虫,逃了出来。
    算起来,他们已经有三四年没怎么见过面了。
    蒋青青对秦峰的印象,都停留在小时候,和一些流言蜚语中。
    听说他后来当了别人的舔狗,再后来就是最近的新闻了。
    秦峰看着眼前的蒋青青,不禁多打量了两眼。
    “不好意思!你谁啊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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